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校内专业认证式评估工作总体安排,有关专业提交了2018年度评估申请。依据专家组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专业建设基础和专业布点情况,决定受理机械电子工程等9个专业(名单附后)的评估申请。
请受理专业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工作指南》(见附件)和认证式专业评估标准(见申请通知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专业的自评及现场考查相关工作。2018年9月7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及其支撑材料电子版。自评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将中止评估。
受理专业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单位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工程学院 |
3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4 |
自动化 |
自动化学院 |
5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学院 |
6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7 |
土木工程 |
建筑工程学院 |
8 |
车辆工程 |
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
9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学院 |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认证式专业评估工作指南(含申请书、自评报告模板)
联系人:郑晓川 联系电话:86118029
电子邮箱:jyk@njit.edu.cn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