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足球即时比分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制度转换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核算系统需重新改版升级。
为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足球即时比分2018年度政府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适应会计制度改革,并提前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及范围
(一)收付及报销截止期限
从12月17日起,财务处停止办理各项收付业务。应列在2018年的各种收入和支出,各单位应于12月17日前完成入账手续。本年度开展服务社会经济活动,且有款项入账的单位(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核对数据,并及时完成所有的收入结算工作。当年的发票须当年报销,跨年度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不含报销截止日后取得的原始票据)。
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1日为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不受理对外业务,2019年1月14日开始恢复对外业务。
(二)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南京工程学院(本级事业)、南京工程学院后勤集团、南京工程学院科技服务部、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合理使用相关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二、往来款及票据的核实清理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个人借款不含医药费借款),对于尚未结算的暂借款,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拖至下一年度,否则对借款个人按《南京工程学院借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其工资中扣回。
(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应做好一卡通核对工作,提交校园卡年度圈存及消费总额表,于12月31日前完成一卡通结算业务的全年数据核对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三)凡从学校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和单位,在12月17日前将所收款项全部入账,将当年领用票据全部核销(含已领未用票据)。
(四)已预借发票仍未到款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及时付款至学校账户,若对方单位不能于12月31日前到款,预借发票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发票并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若对方单位既不能付款,项目负责人又未能收回发票缴销的,财务处将冻结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应额度的经费。
三、实物资产清查工作
学校设备、家具、教材和药品等实物管理部门,资产入账截止日为2018年12月20日。对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采购的实物资产记入2019年度账务。
(一)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应做好各类固定资产、家具盘点工作,对于固定资产、家具盘盈、盘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在12月20日前将全年增减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二)继续教育学院在2018年12月20日前做好教材盘点工作,并报送财务处。
(三)门诊部应对库存药品的数量、金额进行全面清查盘点,12月20日前将盘点的库存药品汇总表、药品入库年度汇总表、药品出库存年度汇总表(在职、离退休、学生按个人账户支付和统筹账户支付分别统计)、药品盘盈盘亏表及书面说明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四、政府会计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为确保足球即时比分政府会计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务处于年终决算期间同步做好新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贯彻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工作任务包括:
(一)搭建政府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
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清理旧账、建立新账,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构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为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政府财务报告做好准备,实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改革目标。
(二)开展资产核查工作
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资产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统计学校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等,确保资产全面反映,并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提供依据。建立资产、财务工作联动机制,确保资产、财务数据动态匹配,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梳理人员信息
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离退休等不同类型人员的人事信息,为人员费用的合理分配奠定基础。
(四)清理分析往来款项
完善往来款信息,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款项,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做好坏账准备计提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创造条件。
(五)清理代管款项
梳理代管款项所有项目,理清代管款项管理思路,不随意扩大核算范围,保留具有受托代理性质的项目,其他项目全部清理。
(六)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
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完善在新制度下核算基本建设项目所需各类辅助账,为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备条件。
(七)规范合同管理
加强各类合同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各项任务内容变化大、执行时间紧,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具体细化方案将另行通知。
五、项目资金结余与结转事项:
(一)常规运转经费年度预算用于保障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包括:201%、251%两大类,年末项目不结转下年使用。
(二)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年度性支出预算,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年末结余不结转下年使用。包括:101%、109%、111%、121%、129%、131%、132%、135%、151%、202%、203%、205%(校内预算项目)、207%、209%、211%、216%、219%、221%、223%、226%、231%(年度总预算)、252%、253%、254%、255%、259%、261%、262%、269%、271%、291%等项目大类。如当年工作已完成,但款项需要跨年度支付的,需在12月31日前向财务处提交款项延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根据专项文件安排或划拨,可跨年度使用的经费,包括:212%、231%(院系)、238%类项目,项目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
(四)代管经费、部门创收、外部赞助及其分配划拨形成的由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经费,应及时办理年度结算,项目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包括:105%、139%、205%(外部到款项目)、282%、306%、307%、308%、311%、351%、361%、801%、805%、811%、813%、819%等项目大类。
(五)个人课题经费项目,应按课题研究期限使用经费,课题归口部门及个人应按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课题的验收与结题结项工作。对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课题经费项目,项目余额的结转以财政国库资金使用期限为准。包括: 208%、213%、214%、215%、217%、232%、233%、234%、235%、236%、256%、272%、273%、274%、275%、276%、279%、280%、281%、285%、286%、289%等项目大类。
(六)各类发展性项目及财政专项资金拨款项目,将按相应文件规定及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对项目结余进行处理。包括:229%、237%、239%、241%、242%、243%、244%、247%、249%、270%等项目大类。
(七)有明确执行期限的各类项目,执行期满时将按相应规定对项目结余额度进行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八)2019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学校项目体系需按新制度要求进行调整,新项目代码将在调整后通知执行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注:101%表示财务系统中以101开头的项目,以此类推。)
六、基本信息的报送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部门于12月31日前报送相关资料(需加盖部门公章):
(一)校长办公室报送学校概况资料;
(二)人事处报送教职工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三)教务处报送学生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四)资产管理处报送各类设备统计数据(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五)后勤管理处报送各类房屋面积(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六)图书馆报送各类图书数量及金额(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七)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成教、自考学生的招生、毕业生、年末在校生等数字。
七、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各单位自12月17日起不得再使用酬金发放系统,以免冻结指标,影响年终结转数据。已导入酬金系统尚未报销的酬金数据,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于12月17日前配合做好清理工作以确保项目下无冻结支出数。2019年1月14日起正常恢复使用酬金发放系统。
(二)校属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应上交学校的款项(如返还工资、资源占用费、上缴投资收益等),于12月25日前及时上交学校财务,不得拖欠或滞纳。
后勤集团应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与财务处清理核对往来,并于2019年1月10前报送集团年度财务报表。
(三)财政专项资金余款年终会被冻结,经省财政厅国库处审核后,部分不符合省财政结转要求的资金将被收回,其他资金预计次年二月底重新下放并恢复使用。因此使用上年结转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及校内发展性项目报销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报销暂缓到寒假结束后。
八、决算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财务决算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的工作。
(一)认真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数据,保证收支有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要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各项拨、缴款项;凡属本年的收支,都要及时入账,不得瞒报、漏报收入,虚列支出,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凡瞒报、漏报、少缴、不缴应纳入学校的收入,一经发现,将按“小金库”论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在加快项目预算执行的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防止突击花钱,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将努力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财务工作,具体事务联系方式如下:
财务决算总联系人:孙肇江;联系电话:86118156
财务决算具体事项联系人
1.暂借款清理
联系人:王升华,联系电话:86118817
陈倩倩,联系电话:86118161
2.实物资产清查
联系人:王升华,联系电话:86118817
王娇,联系电话:86118817
2.专项资金清理
联系人:雷拥军,联系电话:86118157
谭文婷,联系电话:86118157
4.基本数字报送
联系人:谭文婷,联系电话:86118157
5.收费票据核销
联系人:陈松林;联系电话:86118858
6.独立核算单位年终清理、决算
联系人:陈野;联系电话:86118159
财务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