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南工科[2015]12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申报要求,通过二级教育教学单位申报、科技与产业处组织审核与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等程序,现对本年度拟立项的29个研究所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的编制
请各研究所认真组织发展规划论证,编制《南京工程学院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详见附件2,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定盖章后,于2019年6月26日前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6)。
二、研究所的建设与管理
1.学校对每个立项研究所给予3万元的立项建设经费资助。
2.学校将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机构科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19试行)》对研究所进行考核和排名。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责令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10%的研究所,则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6118865
附件:
1.2019年南京工程学院拟立项建设研究所名单
2.南京工程学院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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