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报送2020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20-04-13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增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执行,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南京工程学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南工资[201739号)和有关规定,学校启动报送2020年度采购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拨款、各种收费、纵向科研项目中的仪器设备费和材料费、其他收入和捐赠资金等)进行采购的项目均应编入2020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拟采购时间等信息。

二、请按照本部门、本单位2020年度经费预算指标限额编制采购计划,并按经费使用进度拟定各项目的采购时间。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需求应科学合理、完整明确(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之外),同类项目归并编列并同时安排实施,不得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采用其他不合规方式规避招标。

三、招标采购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进行,从备案到开标,直至合同签订时间周期较长。请各有关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合理安排采购进度,尽早落实采购计划,规范高效及时地完成项目采购工作。

四、采购管理部门根据上报数据,审核汇总生成2020年度采购计划,据此统筹安排采购任务。未列入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实施。

五、各部门、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请于52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20年度采购计划统计表》(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纸质稿报送至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物资采购科(行政北楼42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wzcgk@njit.edu.cn。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86118876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20年度采购计划统计表

财务处

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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