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现就201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报工作坚持稳定、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相对稳定招生规模。
二、2016年学校招生总体规模控制在6000人左右。
三、各学院(中心)要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优化专业结构、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在招生规模安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中,把重点放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根据现有的办学条件(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定规模,注重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各学院(中心)紧密围绕社会需求,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建立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编制计划时充分考虑各专业的社会需求和专业近几年的生源质量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报考志愿率以及实际报到等情况。
五、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名称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批的规范名称进行编报填写。
六、为全面、准确地向考生展示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规范、严谨、真实、高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中心)需对学院(中心)介绍及所属招生专业(方向)介绍进行修订。学院(中心)介绍按照历史沿革、专业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水平、人才培养、优势特色等方面进行修订。专业介绍按照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课程、主要专业实践和就业方向(含继续深造方向)等五个方面进行修订。
七、请各学院(中心)将编制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件,须签字、加盖公章)和修订的学院(中心)及专业(方向)介绍于2016年3月2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综合楼30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sb@njit.edu.cn。
附件:1、2016年各学院(中心)分专业招生计划编报表
2、各学院分专业生源情况统计表(分单位下发)
3、各学院各专业就业情况统计表(分单位下发)
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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