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方针,学校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分为教学单位(部门)自查、学校专家组督查两个阶段进行。现对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部门)自查
各教学单位(部门)开展试卷自查工作。时间安排:4月5日—4月19日。
1.教学单位(部门)组织检查。各教学单位(部门)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课程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的试卷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特别要求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见附件2)。此表教学单位(部门)留存备查。
2.教学单位(部门)试卷检查总结。教学单位(部门)对组织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检查总结中需说明已检查的各学期试卷份数及占总试卷份数的比例、存在问题的试卷份数及占总检查份数的比例、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3.教学单位(部门)上报材料。教学单位(部门)将试卷检查清单(单位已检查过的试卷标注检查人,见附件3)、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试卷检查总结,于4月19日下午4:00之前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北楼508室)。
二、学校专家组督查
在各教学单位(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学校安排专家组进行督查。时间安排:4月20日—4月30日。
1.学校专家组根据教学单位(部门)上报的自查材料及总结,对存在问题的试卷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2.学校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部门)的试卷进行抽查,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组长对本组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试卷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于4月28日下午4:00之前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北楼508室)。
教学单位(部门)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复印件);(2)期末考试空白卷(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3)学生考试试卷;(4)试卷审批表、考场记录单;(5)学生总评成绩单、平时成绩单、课内实验成绩单(有课内实验的课程)、期中考试成绩单(要求期中考试的课程);(6)试卷分析表;(7)前两次期末考试空白试卷(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
3.评建工作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并出具检查报告,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反馈专家意见至各教学单位(部门),督促整改。
三、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6118083;联系邮箱:pjb@njit.edu.cn。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课程考试实施细则
2.南京工程学院试卷检查评价表
3.试卷检查清单
4.南京工程学院试卷检查情况汇总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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