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过程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现将2016年度校级课题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 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
2. 阶段性研究成果情况;
3. 年度预期研究目标完成情况;
4. 课题经费年度使用情况。
二、中期检查程序及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课题立项合同书,认真总结一年来所承担课题的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等按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和《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见附件3)。
2. 研究成果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凡未标注课题项目号或内容不相关的论文等不能计入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等研究成果佐证支撑材料要求如下: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录用期刊的录用通知并附录用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3. 课题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部门负责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支撑材料首页加盖教学单位或部门公章。
4. 课题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部门对课题组一年来研究总体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的有关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课题是否继续进行研究的中期检查结论。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要求如下:《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word文档格式),《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纸质一式1份,电子稿excel文件格式),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式1份);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材料袋目录(见附件4),课题负责人须对研究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度校级课题中期检查工作,11月28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北楼513-2室),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电子稿word文档和《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电子稿excel文档统一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s@njit.edu.cn ;并请注明邮件主题“中期检查”,文件名为教学单位或部门+中期检查材料。
联系人:李俊秀,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1: 201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3: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
附件4: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材料袋目录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11月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