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郝 飞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戴玉明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东亮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葛 乐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立同志任自动化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花 涛同志任通信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丹华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士萍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袁元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时焕岗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利群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佩娟同志任工业中心主任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蒋 伟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丁冬红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处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亚平同志任科教创新园项目办公室科教创新园项目主管(一)(试用期一年);
池震霆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裴 俊同志任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试用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7日起。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