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开展2017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一、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遵循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1、年度考核对象为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对处级以下单位及干部的考核,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
三、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2、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
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等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或参与“一桌饭”,违反规定滥发钱物等问题。
3、开展廉政学习教育及师德师风教育情况;
4、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情况;
5、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
四、考核方法
1、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方式为自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考核时间与组织部中层干部考核同步进行。
2、自评是由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执行《南京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附件1、附件2)。自评考核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负责,表格从附件自行下载,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考核表签字盖章后交到纪委办公室(行政楼北506)。
3、民主测评。被考核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由参加评议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参评率应达到80%以上。
4、考核(检查)工作组汇总分析考核(检查)情况,拟定考核等级。
5、考核(检查)工作组向学校党委汇报考核(检查)结果,针对被考核(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2日,以二级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分块进行自评与民主测评。
六、检查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度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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