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青年杰出领军人才,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南工人[201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选拔30名左右培养对象,其中A层次10人左右,B层次20人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选拔办法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各教育教学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
4、公布结果。
三、材料报送
1、《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申报表须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公章。
2、近五年来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复印件(不超过8种,其中代表作不超过3篇)及获奖情况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经本单位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3月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卓越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
3、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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