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暂行)》(南工人〔2018〕92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进行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工作,预聘岗位名额待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条件、评聘程序按照《办法》执行。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也可兼报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
二、材料报送
1、《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表》(一式一份)和简表。申报表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2、根据申报表填写的成果提供相应佐证。期刊收录论文仅提供检索证明,其他成果提供复印件,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3、所有材料均按申请人分别装袋。
4、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5月31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表和简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暂行)
2、南京工程学院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表
3、预聘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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