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规定及要求,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对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见附件1)和201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见附件2);2017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凡完成立项合同书规定任务的可参加此次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1.课题是否按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课题是否完成了预期研究成果;
3.课题是否达到了预期研究目标;
4.课题立项合同书确定的其它内容。
二、课题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课题结题按照立项合同书进行验收。2016年度课题若没有完成合同书规定的研究任务和成果等,可申请延期结题,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并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结题验收材料等有关要求如下:
1. 课题负责人应对照立项合同书,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的研究任务和成果等完成情况,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须单面打印)和《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见附件5),纸质稿各一式3份。
2. 研究成果不得低于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结题基本要求。2015年度重点课题的结题成果要求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2016年度重点课题的结题成果要求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关键词、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和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6)。
3. 研究成果应提供佐证支撑材料(成果原件1套,复印件1套)及课题组成员和研究成果清单1份(见附件7);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按清单顺序左侧装订。凡未标注课题项目号或内容不相关的论文等不能计入研究成果。
论文等研究成果佐证支撑材料复印件要求如下: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录用期刊的录用通知并附录用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4.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对课题立项以来研究总体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支撑材料首页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5. 高等教育研究所对提交的有关课题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会议评审并形成最终结论。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最多只能延期一年,2015年度课题不得再次申请延期,若此次未能通过结题验收,将按终止撤项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课题结题验收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并张贴结题验收材料袋封面(见附件8),12月3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等结题验收材料和延期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北楼508室),将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电子稿按课题压缩打包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s@njit.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结题验收”,文件名为单位或部门+项目编号+结题验收材料。
联系人:李俊秀,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1:201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附件2:2015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延期验收项目
附件3:课题延期申请表
附件4: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5: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附件6: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附件7:课题组成员和研究成果清单
附件8: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材料袋封面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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