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与设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实验室环境与设施安全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专用设备)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认真查找并消除“跑、冒、滴、漏”与火灾、盗窃等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视与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加强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审批和过程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及基础设施的安全。
二、切实做好实验室放假前的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所管理实验室的全面安全与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是:
(一)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消除。
(二)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管线与设施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三)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和压力容器保管情况,确保按规定存放与管理。
(四)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确保假期安全。
三、认真落实并做好下学期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在放假前组织全体人员对相关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需在假期中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
各教学单位应将上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备查。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工作环境。
教务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