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安排

日期:2019-03-29 来源:

现将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地点、报销时间通知如下:

新校区卫生所:419日 、517日、621

东校区卫生所:415-16日、513日、617

西校区卫生所:418-19日、515日、619

竹山路校区卫生所:422日、517日、621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报销地点规定的时间办理。

22018年末次报销至201812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4月份报销时办理,此后将不予报销2018年的医疗费用。

3、在职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门诊部

财务处

2019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