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督促学校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南京工程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学校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的范围、时间、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2019年9月30日前把合同签订清单、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自查表及自查报告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行政北楼506,联系电话8611833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合同签订清单
3.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自查表
南京工程学院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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