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南工党〔2019〕35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选任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工作,选任的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在岗期间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选任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成员、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分团委书记选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选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分团委书记选任工作的答辩、拟任推荐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基本程序
1.公布选任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填报个人自荐表,资格审查;
3.答辩;
4.讨论和推荐拟任人选;
5.组织考察;
6.研究讨论决定选任人员;
7.任前公示;
8.发文聘任。
三、选任岗位
选任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岗位共1个。
四、岗位职责
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五、任职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分团委书记须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须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新任分团委书记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留任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任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
六、填报志愿
凡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教职工,均可填报个人自荐表。
个人自荐表详见“附件2”,可在校园网上下载。
交表地点:校团委(行政中心北楼308)。
交表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3:00。
七、答辩
答辩共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八、日程安排计划
日程安排计划详见“附件3”。
附件:
1.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2.分团委书记公开选任个人自荐表
3.分团委书记公开选任工作日程安排计划
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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