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办理教职工及统筹子女2023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医【2022342)文件,学校将办理事业编(含退休)和校聘人事代理教职工及其统筹子女2023年度医疗补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

事业编(含退休)及校聘人事代理人员医疗费用原始数据由学校医保办统一从南京市医保局拷贝,门诊部审核汇总,医疗补助费用由财务处汇至教职工银行账户。

二、统筹子女

因南京市医保局不提供各高校教职工统筹子女的医疗费数据,经报学校同意,采用传统纸质发票“投递”的方式进行。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本次办理2023年度事业编及人事代理男性教职工的统筹子女(200511日及以后出生)医疗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1.投递时间:311-22日(双休日除外)8:3011:0013:3016:00

2.投递地点:门诊部209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保教职工医疗费用较高的(门特、双通道、住院,医保统筹后,个人自付费用达14600/年),请咨询医惠保孟经理(13451929928)、朴经理(18652090822)申报理赔,理赔后方可参加医疗补助。

2.统筹子女需参加南京市或户口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享受学校医疗补助待遇。

3.统筹子女未在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备案的,需先办理备案手续。

4.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不得重复打印)及明细预先按发票日期排序并粘贴好(门诊发票与住院发票分开粘贴),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至指定地点(具体发票查询方法见附件)。

5.统筹子女就诊未刷医保卡的不享受学校医疗补助。

6.2023年所发生的医药费请于本次投递完毕,此后将不再报销2023年度的医药费用。

7.咨询电话。医保相关:86118055(医保办公室);备案相关: 86118053(计划生育办公室)。


附件:电子发票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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