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同学: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南工教〔2016〕98号,http://jwc.njit.edu.cn/contents.asp?id=286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规定,“学有专长的二年级升三年级学生”、“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转入B类或C类专业(2016年专业分类信息参见附件1),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审核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籍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Ⅱ、Ⅲ类)》(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高考录取、在校学习等相关情况的审核。
二、考核与评价
通过审核的申请学生将接受申请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的考核。考核方案由接收单位拟定,主要考核申请学生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日程安排
1、8月28日前,申请人向学籍所在学院递交《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Ⅱ、Ⅲ类)》。
2、8月31日,学籍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将没有通过审核的申请报告直接向申请学生本人反馈;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报告报送教务科,并同步提交“Ⅱ、Ⅲ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3、9月6日前,接收学院完成考核与评价,向教务处报送“Ⅱ、Ⅲ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考核评价报告”。
4、9月9日前,发布Ⅱ、Ⅲ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名单,办理Ⅱ、Ⅲ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手续。
附件1:2016年转专业计划专业分类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Ⅱ、Ⅲ类)
附件3:Ⅱ、Ⅲ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