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托南京工程学院于2013年4月被江苏省政府确定为“首批培育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中心根据国家能源与电力重大战略需求,瞄准智能配电网领域发展方向与前沿,重点围绕配电网运行与控制、信息交互与保护、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以及智能电力装备等方面开展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
中心为了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现特向国内外设立开放基金项目,为了使同行专家、学者了解本中心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以便向本中心申请,特制定2016年度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二、资助对象
凡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在中心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项目资助,经审批立项后即可在中心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
三、资助方向
根据中心发展规划,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重点资助方向如下:
1. 配电网运行与控制
? 多源配电网安全经济与稳定运行
? 电能质量与供电可靠性
? 智能配电网保护与通信
? 微电网运行与控制
? 配电网设备故障监测与诊断技术
? 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
2. 配电网智能装备技术
? 柔性交直流配电技术
? 先进储能技术
? 配电网智能终端技术
3. 新能源技术及应用
? 新能源并网与发电技术
? 分布式发电系统
? 新能源互补协调运行
? 新能源设计规划与功率预测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下载“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根据申请指南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表明申请人能力、申请书内容是否属实和是否同意申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书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经本人以及所在单位签章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寄送至中心办公室科研办,并同时报送与纸质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申请书至wsz310@126.com。
3. 申请书经过统一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
4. 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合同(见附件3)。
5. 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按“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文件执行。
6. 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遵守国家、江苏省及南京工程学院有关财务制度与经费管理的规定。
五、有关说明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本年度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2.0-5.0万元。
2.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项目研究计划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原理、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的经费概算。对需要利用本中心条件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较详细的计划。
3. 项目启动后1年内,负责人应向中心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以确保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按期结题。
4. 由本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其研究成果归本中心,本中心或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的中、英文署名为“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Jiangsu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Smart Distribution Network)”或“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School of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并标注“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字样和项目批准号;英文论文标注为“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Jiangsu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Smart Distribution Network, 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o.××××)”。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书征
单 位: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8-205
邮 编:211167
电 话:18151007391
E-mail: wsz310@126.com
江苏省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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