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6-04-29 来源: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程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需求部门

专业

岗位类别

学历条件

需求数量

1

人事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科技与产业处

不限

辅导员、

管理通用岗

硕士研究生

6

2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与传播、

汉语言文学

管理岗

硕士研究生

1

3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

管理岗

硕士研究生

2

4

工会

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学)

管理岗

硕士研究生

1

5

团委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管理岗

硕士研究生

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 2016430;现在高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且连续四年以上的人员(需人事部门出具单位相关证明)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认知和一定高校任职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 429日起至2016512上午1130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期限内,登录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填写报名表及岗位志愿,学校可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填报志愿调整报考人员的应聘岗位)在线登记、提交报名信息。

2、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综合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对未通过者,不一一相告,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收到笔试通知的人员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行政中心南楼205室)确认报考信息并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2016512下午1500(双休日休息):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分别设置合格线。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6514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线均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拟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办法:分岗位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合格线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面试合格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学校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行雇员制管理(编制外人才派遣,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具有本科学历的,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844

联系人:王老师 方老师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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