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学校审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立项项目及合同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南工人〔2015〕126号)(见附件2)中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条件,认真填写项目合同(见附件3)。合同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请各单位认真对合同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进度安排、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督促各项目组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3. 请各单位于
附件1: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合同
附件4: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立项项目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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