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评选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学生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3、本年度主讲过至少一门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课,且本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满额。
4、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效果明显,教学业绩突出,深得师生认可。
5、本年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均为优秀(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评在本单位为优秀,即评价标准分为0.5以上;同时,同行评价为优秀)。
(二)除具备申报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在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组织形式等方面锐意创新,成效明显,受到同行的普遍赞许,或发表了高质量的教研论文。
2、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中注重实践模式、实践方法和实践内容的创新,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成绩显著。
3、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近两学年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本年度(2015年度)在研(或结题)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排名前3位),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主持立项(或结题)校级教改教研项目。
5、在第二课堂教学和科研训练活动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参选: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近两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的。
3、教学纪律松懈,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报教学相关文档的。
4、评选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评选办法与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年度实际授课教师2%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推荐名额见附件1),依据评选条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人选材料及评选条件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并拟评选出5名标兵,举办标兵公开课活动,最后确定2015年度教学质量标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标准、发扬民主、周密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把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推荐出来。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pjb@njit.edu.cn)。
材料包括推荐人选在教学工作中取得各项业绩的证明材料(获奖、发表论文、课题提供复印件)以及《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等。
附件1: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