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足球即时比分选拔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5〕35号)精神,现就足球即时比分优秀中青年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候选人4名,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二)团队研修候选名额1个,团队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本校工作至少一年)。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1),韩语达到TOPIK3级。
(四)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人联系的境外研修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强高校。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2)。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境外接受高校一般由申请人自行联系。
申请人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五)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已列入学校“专业教师境外研修项目”计划、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如具备相应条件,也可进行申报,获批后原校境外研修计划将自行终止。
三、工作要求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在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执行《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根据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4万元人民币/人,资助团队研修项目人员10万元人民币/人。学校资助往返交通费一次。
(二)研修人员在境外研修期间,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校内岗位津贴保持不变。团队研修人员教学工作量减免80%,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人员本年度教学工作量全免。
(三)研修人员回校后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在现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上不扣除境外研修时间。
(四)研修人员回校后申报科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人才工程项目予以优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4)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中第二-六项、《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中第三项内容,申报人员凭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高教研究所、学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并在推荐表上盖章。
4.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一份,加盖公章。推荐意见应包括推荐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对推荐人选思想品德、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专业发展潜能的评价,对推荐人选赴境外研修必要性的说明,对推荐人选学成回校后的教学、科研工作要求等。
5. 《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在学校奥蓝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进修计划申请”栏目的“非年度进修计划”中填写、打印,并需单位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6118843,E-mail:szk@nj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201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3、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
4、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
5、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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