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工党〔2015〕26 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11月开展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中层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师生员工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切实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领导干部队伍,通过换届换出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换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换出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8.改革发展与政策延续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的日常工作。
组 长:吴建华
副组长:孙玉坤 陈德静 刘志远
成 员:曹雪虹、杨征宇、朱晓春、张仰飞、郑 锋
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
副 主 任:党办、纪委办主要负责同志
四、基本程序
(一)公布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公布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选任岗位(见“附件1”)
2.岗位职责(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
3.任职条件
(1)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龄一般应符合《条例》中第二章的规定。
(2)2013年4月学校聘任的第五轮科级干部和校团委选任的分团委书记,在学历和职称符合提任条件的前提下,可参加此次换届工作的个人自荐。
(3)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研究生处、图书馆等部门(单位)的正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单位的行政正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副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副院长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及以下人员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
凡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填报“个人自荐表”(见附件2),自荐范围为公布的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选任岗位,每人可填三个自荐岗位,现职党政管理部门(含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下同)干部须填不少于一个教育教学单位职位,现职教育教学单位干部须填不少于一个党政管理部门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所填自荐岗位以外的岗位。现职中层干部如不填报“个人自荐表”,视为自愿放弃任职机会。
纸质稿交表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南楼325室)。
电子稿发送地址:njitgb@njit.edu.cn。
交表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
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自荐情况,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自荐和资格审查情况报校党委常委会。
(三)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开展第五轮中层领导班子任届期满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2012-2015年)考核工作,为做好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开展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工作的程序和参加人员范围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民主推荐时,按处级机构领导岗位职数1:1的比例推荐,被推荐人最多可推荐2个岗位,多推无效。
(四)答辩
申请提任人员须参加申报第一自荐岗位答辩。答辩共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人员按其所申请岗位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现职中层干部申请原职级岗位须提交申报第一志愿岗位的理由和任期工作思路(不得少于1000字),于2015年11月19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itgb@njit.edu.cn,不参加答辩。
(五)酝酿和讨论确定拟选任人选方案
对于非提任干部,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核结果、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情况,参考本人自荐意愿和任期工作思路,拟定初步选任方案;对于提任干部,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核结果、答辩等情况,综合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要求,研究确定拟提任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个人事项报告查核
重点对拟提任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组织拟提任考察人选填报个人事项报告并委托省委组织部进行查核。
(七)讨论决定拟选任人员
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考察、个人事项报告调查核实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任人选方案。
(八)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有关政策
1.执行《条例》第44条、第45条规定,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重点是正职岗位;副职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分管工作进行调整,属于交流轮岗。
根据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满两届必须交流轮岗的岗位主要为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岗位。
2.试用期内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予调整同级岗位。
3.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对第五轮中层领导干部除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外,实行第五轮中层领导班子任届期满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考核。根据2013、2014年度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经组织认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级的,方可参加第六轮中层干部换届的选任工作。
4.为加强教育教学、后勤集团等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政相互渗透,同心协力,更好贯彻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此次换届,教育教学、后勤集团等单位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副院长(副主任)、副总经理,党员行政正职兼任二级党组织副书记。
六、日程安排计划(日程安排见“附件3”)
七、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组织工作。
2.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守土有责,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3.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工作过程中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过程风清气正,维护校园和谐,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4.参与换届工作的所有人员要站在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5.所有选任上岗的新一届中层领导干部,自宣布被任职后一周内到岗并完成交接工作。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选任岗位
2.南京工程学院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个人自荐表
3.南京工程学院第六轮中层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日程安排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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