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在职培养博士科研水平的提升,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足球即时比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南工党[2011]25号)精神,决定开展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启动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属、资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1、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资助项目属校级科研基金,由学校专项拨款。
2、资助范围为在职学历学位进修取得博士学位未满一年(2014年9月)的教师。本年度不申报者不予补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教师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一);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3、人事处审核;
4、专家评审。科技处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评审意见;
5、学校审批。
三、经费资助
工科资助经费每项不高于6万,其他学科每项不高于2万,根据项目任务和研究工作开展的需要,经专家评审后,核发相应经费。
四、其他
1、结题验收条件
工科:期刊论文收录2篇(第一作者)或期刊论文收录1篇(第一作者)和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
其他学科:核心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期刊论文收录1篇(第一作者)。
2、申请人申报的项目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所承担或正在申报的项目相重复,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3、项目申请评审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带附件材料),左侧2钉装订,禁用活页装订。
4、请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10月2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及电子版统一交科技与产业处(行政中心北楼408室),请各单位在交纸质材料前先将电子稿发至科技与产业处邮箱,并且保证纸质稿与电子稿一致。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6118986 86118863 邮箱:kygl@njit.edu.cn
人事处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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