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于5月27日前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19)领取《毕业生党员须知》,发至每个毕业生党员,务必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各院系基层党组织汇总《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审核无误后盖章,并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19)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各院系基层党组织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3、请各院系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安排专人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7日前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南319)最终核定,同时将填写完备的《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稿发至zzb@njit.edu.cn.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的凭证,各院系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最终核定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严格执行本人签字登记手续,切忌由他人代转,严防丢失。
5、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如报到单位有变者,应持原介绍信到原所在院系基层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自负。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至其原所在院系基层党组织。
6、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归在其人事档案里,由其所在院系基层党组织负责保管并随人事档案及时转出。
7、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
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的教育,指导毕业生党员在转接、落实组织关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关心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并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到新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困难,各基层党组织可联系党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附件:《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2日
附件.xls (26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