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省教育厅定于2015年6月6日(星期六)进行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在江苏省外取得的职称计算机证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予认可,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3)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教师(研究)职务资格的人员。
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合格成绩;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合格成绩的一半分数。
二、考核种类
第一类: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及中医等专业的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以及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均报考第一类。
第二类:高校理、工、农、医科教师以及实验技术人员拟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均报考第二类。
三、考核有效期
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中专校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长期有效。
四、相关费用
报名考核费60元/人。参考教材30元/本,可预订。参考教材为《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教程》(河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报名方法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考核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15年5月8日前将考试报名表、免冠照片1张(一寸)及相关费用交人事处师资科。(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表从http://rsc.njit.edu.cn处下载;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szk@njit.edu.cn)
联系电话: 86118843
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