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假期将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规党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五一”、端午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
二、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品礼金,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落实请销假制度,及时请示报告。
欢迎教工对违反纪律情况进行信访举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于近期对全校“五一”、端午假期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