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将于3月底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见附件一),脚踏实地、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要求语言简练扼要、内容全面,不仅要总结成绩和经验,更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思路。
总结材料按照以下提纲进行编写:
(一)“十二五”时期本部门(单位)的发展目标概述
(二)“十二五”时期本部门(单位)的建设成就和工作经验
(三)存在的差距、不足及原因分析
(四)下一阶段努力方向和初步设想
三、相关职能部门需在本部门实际工作基础上对照《“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二)进行成绩总结和问题查找,并在报送的总结材料中对有关指标、任务举措的完成情况予以说明。
教育教学单位除总结材料外,还需按实填报本单位《“十二五”事业发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
四、各部门、直属单位于2015年3月25日前,各教育教学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材料(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到规划编制办公室(挂靠于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史纪宁 地点:行政北楼522、523
联系电话:86118932、86118933 电子邮箱:fhc@njit.edu.cn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
附件二: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教育教学单位“十二五”事业发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报送材料格式(排版)要求
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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