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年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盘点方式
1、2014年年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采用个人核对方式进行。资产管理处向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教职员工(含雇员制)个人名下资产清单,由职工本人负责与实物进行一一核对。
2、核对无误后,在清单上签上本人姓名和时间,并将清单交给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核对有误时,要书面将有关情况报告本部门资产管理员。
3、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收集的个人名下资产清单和材料进行汇总统计,按照资产管理处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对查出的问题要向本部门领导汇报,请示解决办法。
4、对收集的个人名下资产清单以及统计表格,资产管理员要全部交回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按照存档的要求妥善保管。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年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从2014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
2、教职工个人自查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9日
3、资产管理员收集汇总时间为2014年12月22—26日
4、资产管理员向资产管理处上交表格和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盘点要求
1、为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资产盘点工作,要在本部门认真组织自查,确保2014年年终固定资产盘点人人参与。
2、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要按照资产管理处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签字确认材料的回收工作,认真做好统计表格填报工作。本人签字确认的材料将作为今后资产清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3、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部门各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资产管理处,经分析核准后,再商定处理办法。
4、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本年度的资产盘点工作。资产管理处在各部门各单位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完成2014年学校资产盘点统计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