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进一步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学校决定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辅导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师德先进个人从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全校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3%。其中,评选表彰师德标兵5名,师德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育人方面有感人的事迹。
2.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观点正确,教学内容丰富充实,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在推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3.求真务实,刻苦钻研,治学严谨自律,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优良,具有较高的科研工作水平。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三年,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近三年教学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在日常工作中,能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奉献。
4.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不少于三年,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民主推荐候选人。教育教学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见“附件一”(其中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不多于1人),其余单位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见“附件二”。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小组,组织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组织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充分评议,评选产生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人选,再从优秀教师人选中评选产生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人选。
(三)评选结果网上公示。
(四)经学校审定后,发布表彰决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在第30个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评选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时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三)、佐证材料(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复印件)及本单位汇总表(附件四)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纸质文档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一:教育教学单位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非教育教学单位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四: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rar (36.96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