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党办、校办科级机构岗位职责调整以及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学校党政公文处理以及学校主页公告发布联系人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包括电子公文)暂由党办、校办赵春宇老师负责,办公地点:行政中心南楼303室,联系电话:86118810。
二、校园网主页公告等发布职责由党办、校办机要与信息科负责,联系人:梅建军,办公地址:行政南楼316室,联系电话:86118840。
党政公文处理及公告发布具体流程与处理办法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