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 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期末、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院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督察,落实稳定安全责任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使暑期安全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监督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游泳溺水、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的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要针对校园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出行,明令禁止学生进入湖中游泳或戏水,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物业公司要加强暑期在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严格落实宿舍进出人员的管理和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窜入教室、宿舍对学生造成不法侵害,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安全教育要全面深入开展,要覆盖到每一位师生。
三、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暑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部署并切实组织做好暑假值班工作。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到校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到联系电话通畅。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另行安排替班人员。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值班等相关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浴室、活动中心的用水用电安全,实验药品及仪器设备安全,食堂卫生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食堂等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并对相关办公室、实验室贴上封条;对在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加强安全保护,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3、切实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师生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事先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要严格审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学生集体活动,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逐项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备案活动安排、去向、人数、带队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对暑假期间离校学生的安全管理。除离校前全面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外,暑假期间,辅导员要与离校学生及其家长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家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对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合理安排住宿和水、电、饮食供应,开放学习场所,为暑假留校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方便。三是做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
5、进一步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假期间开放的食堂等单位,要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规范卫生操作,确保暑期饮食安全卫生。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发生;保卫处要加大校园摆摊设点、送盒饭等的管理力度,防止不洁食品流入校园,危害师生。
6、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注意暑期汛情,进一步做好应对汛期恶劣天气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7、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遇到突发安全事故,在及时响应和处理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党办、校办和保卫处等职能部门上报信息,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误报或迟报等现象。
四、严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麻痹大意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瞒报、漏报或者不及时报告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