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人才培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入选“六大人才高峰”、“333工程”、“青蓝工程”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期超过半年且尚未通过考核的人员。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进度计划完成了目标责任书或项目要求;
2、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
4、签订目标责任书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有关要求
培养对象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经审核评定,将对中期检查合格的培养对象按时拨付后续培养经费。
联系电话:86118843;联系人:张泳
人事处
2013-6-24
南京工程学院人才培养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9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