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人员,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研究任务,无在研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本指南要求,不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含中试或示范工程实施地点)必须在江苏省境内,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四)符合《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建〔2007〕93号)和《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环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
二、限制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2个以上(含2个,下同)应结未结课题或有应结未结课题超期一年以上的承担单位。
2、在课题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中,发现没有能力承担课题,采取弄虚作假、转包(超过40%的经费转入外单位且申报时未说明)等违规行为的单位。
(二)申报个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承担省级环保科研课题,至今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
2、承担2个以上在研项目(包括国家、省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承担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完成情况较差,无故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
4、应结未结课题中的主要参加人员(前三名)。
(三)足球即时比分推荐申报项目不得超过6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认真填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按照“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项目经费预算要求”(附件1)进行经费概算,并附经费预算明细。
(二)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绩效管理,各申报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科研经费,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配套经费充足的项目。
(三)在合同期内按期结题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其申报的项目。
(四)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管理科学研究类项目,原则上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五)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今年对部分科研项目试行招标,须招标的项目已在指南中标注,具体招标投标要求另行通知,也可关注江苏环保网。
四、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报送的《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2011版)(附件2)及经费预算明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并刻成光盘。其中,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类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科技查新报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类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技术拥有方与应用试点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二)申报项目汇总表。
请各推荐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一份)汇后统一报科技与产业处,我处不受理申报人自行提交的材料。
五、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文轶 联系电话:86118991 邮箱:kjc@njit.edu.cn
附件1:2013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指南、申报汇总表、经费预算要求
附件2: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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