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与完善教学督导制度,规范教学秩序,形成良好质量文化氛围,按照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库组成规程和2013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学校决定重组2013年度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库。
教学督导专家库成员由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组成。具体推荐办法为:
1、各个教学单位按照名额(见附件1)推荐,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退休专家或非教学单位专家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聘请;再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聘任。
2、按照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库组成规程,督导专家聘期一年。聘期内,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作适当调整或补充。
3、每推荐一位专家由专家所在部门提供一份督导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积极做好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工作,并于4月12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递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王老师处(行政北楼405室,电话86118003)。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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