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宁房物[2009]70号)的有关规定,博学苑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现将成立博学苑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6人、建设单位(博学苑公司)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各1人共9人组成,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在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筹备工作的业主中确定并在博学苑小区公示一周。
凡是小区业主(指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均可报名参加筹备组。报名采取自荐或推荐(需10名及以上业主书面联名)方式。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不欠交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报名表递交地点:小区101#楼博学苑公司310室,联系人:戴老师,电话 025-81031161。时间:2013年3月4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产权证,物业费缴纳票据以便核实。
附:博学苑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业主代表自荐、推荐表
淳化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博学苑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自荐表.xls (21.5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