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教师投身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教学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在学校处于领先水平乃至全省先进。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3、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学校乃至全省产生积极的影响。
4、教学成果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的实效。
5、申报成果须以南京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该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
6、已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5份(装订成册);
2、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一式5份(装订成册);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教学建设类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3、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4、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二等奖,各奖级项数另定。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房间),并同时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请参阅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附件2)。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xmgl.njit.edu.cn。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附件下载路径:教务网→教学信息栏内通知中)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教务处
201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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