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10日进行,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南京工程学院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办法》(见附件一)精神及日程安排要求(见附件二),科学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次考核结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二、注意事项
1、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含雇员制人员)。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不纳入考核范围。
2、考核等级和先进评选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为“优秀”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当年考核人数的15%。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
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单位考核人数,不占单位考核优秀指标。
3、对长期不在岗工作的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及违反学校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学校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考核按照学校组织机构调整前单位、部门进行。
5、《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三)填写说明: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考核表的版式及大小;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蓝黑、纯兰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个人总结及其他内容必须填写在框内,不得附纸。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办法
附件二:南京工程学院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三: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doc (39.5 KB) | |
2012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32.5 KB) | |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35.5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