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度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工作总体安排,请项目组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紧做好今年应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单独组织结题,一般项目集中结题。结题手续由学校科技与产业处汇总统一办理。
2、项目结题经费决算。3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
3、所有项目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原则上不得延期。未经省科技厅批准,若发生自行延期者,视情况对其所在单位省基金项目的申报进行限制。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6 13851795511
附件1: 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
附件2: 成果简表
附件3: 结题验收方案
附件4: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5:验收材料合订本格式要求
附件6: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
科技与产业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