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及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经费
科技项目分为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项目两类,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科技计划项目以“2012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指南”(详见附件)中所列的课题申报;指导性项目由各单位自选课题申报,研究经费自筹。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予一定示范经费补助。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或示范技术支撑单位根据指南所列的示范类型申报。
年度批准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当年拨付补助经费的50%,剩余经费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科技项目应具备相应研究基础,自选课题应具备转化应用前景,纯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不予受理。管理类、政策类研究课题应有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研究。
2、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必须依托工程申报,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3、各类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鉴定(验收)后为正常结题。
4、已承担但未结题或申请鉴定(验收)的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或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或参与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在线申报栏目,或江苏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网www.jscst.cn网上申报栏目),自行注册账号,在系统录入有关申报资料。网上申报结束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由科技与产业处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四、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上午9:00-10:00,材料送至行政北楼408,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相琼,86118986
科技与产业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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