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并经江宁区物价局审批,博学苑物业公共服务等级为三级甲等,收费标准为:住宅0.6元/月·㎡,商业用房2.0元/月·㎡。装修管理服务费(含装修垃圾清运费)3.5元/㎡。
2、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自办理物业交付手续之日起,即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如果连续6个月以上不入住或入住后长期不使用的空置物业,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按70%收取空置物业费。
3、为了方便学校教职工业主交纳物业费,2012年4月至6月每周一至周五11点至12点半在东区教工餐厅2楼西门口设临时收费点。目前正在收取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的物业费和之前尚未交纳的物业费。临时收费点还同时为业主提供领取水卡、电卡、煤气卡、储藏室钥匙、有线电视开通证明,报修、咨询等服务。
4、业主装修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了解咨询事项。
5、物业咨询电话:52711005
投诉电话:52711016
后勤集团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