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足球即时比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结创先争优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不断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和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七一表彰”),并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一”表彰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6个(其中二级基层党组织6个,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其中教工党员20名,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推荐条件,在本单位范围内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其中教工党员只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机关党委可推荐3名)。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荐。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需成立一年以上时间。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二级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学科研、学习、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4)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及教职工、学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和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模范作用突出。教工党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事迹突出,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原则上获得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以上荣誉或者有其他突出表现。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3、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指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目前仍从事党务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二、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
(一)表彰名额
拟表彰创先争优先进集体20个(其中二级基层党组织4个,党支部16个),创先争优先进个人40名。各基层党组织对照推荐条件,在本单位范围内可推荐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进行推荐。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荐。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总体上按照中组部“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应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要在“科学发展争一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先进个人应是正式党员,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要在为民服务、践行师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比表彰办法和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表彰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做好推荐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不交叉。“七一表彰”和“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两个类别的推荐对象不交叉。
(三)凡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填写相关的推荐材料(见附件),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申报材料中的姓名、职务、党组织名称、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依据单位公章、任免文件、居民身份证等),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准备无误。
(四)各基层党组织于5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zzb@njit.edu.cn。
(五)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在汇总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初步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在校园网公示,最终确定足球即时比分表彰人选。
(六)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均在表彰人选中产生。
(七)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后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附件二: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附件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附件四:推荐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五:推荐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六:推荐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登记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