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推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1、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创新成果引起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获得广泛实际的应用,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被公认为我省相关领域实现技术跨越的主要贡献者,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突出贡献;
﹙4﹚创新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受到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表彰。
2、推荐组织
﹙1﹚各省辖市科技局可推荐本地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人选,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2﹚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中国工程院江苏省院士工作联络处、江苏省部属科研院所联合会、省有关高校可推荐本单位、本系统及有关方面的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人选。
﹙3﹚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可3位联名推荐1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人选,也可2位院士联合1位产业界或社会相关领域的单位负责人共同推荐1名。每位院士及产业界或社会相关领域的单位负责人每次限推1名。
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3、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和附件。《推荐书》和附件一律为A4纸张,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
二、省科学技术奖
1、申报重点
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继续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2、申报条件
﹙1﹚省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3﹚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工人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生产一线的工人。
3、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11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问题解决前不得申报。
﹙4﹚涉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4、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成果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支撑材料。以前获奖项目使用过的支撑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0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10年2月28日前公开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工人创新项目需提供申报人属于生产一线工人的证明。
﹙3﹚纸质申报材料的《推荐书》部分由申报系统打印,附件部分由支撑材料的原始件扫描排版后打印,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与《推荐书》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
﹙4﹚2012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附件)。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和填写专业组。基础类成果按应用前景选择填写相应专业组。《申报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5、推荐要求
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仍实行限额推荐,分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含驻地部省属科研院所)的推荐工作;省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含直属单位)的推荐工作;部、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归口推荐。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可三位联名推荐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项目。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一次。当被推荐人选或项目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
推荐指标为:南京55项、无锡40项、苏州40项、常州40项、南通30项、扬州30项、镇江30项、泰州30项、徐州30项、连云港20项、盐城20项、淮安10项、宿迁10项;省教育厅110项、省卫生厅90项、省总工会3项、其他厅、局各3项、中科院南京分院10项、省农科院10项。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和公正。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材料的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1、申报条件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的推荐对象,应是在我省登记注册三年以上,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强的国家、省创新型企业,以及按国家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
企业社会信用与运行状况良好。企业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显著。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绩效突出。建立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战略明确,创新制度健全,创新文化先进,创新组织结构合理,创新模式新颖;技术创新投入持续增长,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建立了独立研发机构,建有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与国内外科教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掌握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年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受理数不少于5件。
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较高的生产水平和较强的配套能力,推动了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提升了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附加值,创造了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企业带动行业或产业发展的作用明显。企业应是省内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新成果促进了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了产业及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2、推荐要求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按属地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申报企业推荐材料的审查和推荐。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4项;南通、扬州、泰州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3、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推荐书》和相关附件。推荐材料应当从四个方面进行填写和准备附件材料:
﹙1﹚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性。即围绕创新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机联系的措施。主要包括有明确的创新目标,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创新投入、创新资产、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文化等方面采取的系统措施,以及目标、方案和措施之间的有机关联设计。
﹙2﹚企业技术创新的新颖性。即系列措施在管理和制度上具有创新性,组织实施的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创新,如产生了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和具有核心技术性质的创新成果,以及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等。
﹙3﹚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性。即通过技术创新的实施,构建了能切实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创新管理制度,形成了企业新的依靠创新实现持续发展的能力,提升了技术水平或产品形成国际竞争力,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如实现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授权数量的不断增长,实现了企业与创新相关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实现了企业与创新相关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增长。
﹙4﹚企业技术创新的带动性。即通过技术创新的实施,突破了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辐射和带动了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了较大的生产规模、较高的生产水平和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或对区域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区域经济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推荐书》的附件包括企业和第三方出具的证明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推动行业及产业科技进步作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近年来企业核心技术或产品获得知识产权情况,近年来技术研究成果或新产品开发的验收和审批情况,新技术或新产品推广应用及经济效益情况,研发及技术改造的投入数量及占营业收入比例,企业研发机构及研发人员情况,企业品牌建设及所获荣誉,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对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作用的其他相关证明。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4月25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推荐号、登录口令和IP地址随《201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申报工作手册》另外发放),按要求组织推荐。如采取专家推荐方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厅联系获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由被推荐单位(或人选)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纸质《推荐书》和附件合订本,一式10份,同时报送相同内容电子版1份。
﹙2﹚省科学技术奖
纸质《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本,一式2份,其中原始件1份;同时报送相同内容电子版1份。
﹙3﹚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纸质《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本,一式5份,同时报送相同内容电子版1份。
﹙4﹚申报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随《手册》发放),并说明回避理由。
﹙5﹚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但只需报送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kjgz/kjjL/index.html)上自行下载。
﹙6﹚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2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7﹚报送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与产业处,截止日期为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省科技情报所联系人及电话:王飞、蒋岚 025-85400396、85422683
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兰涛 电话:025-83213295
软件及申报系统联系人:李晨 电话:15996386475
学校科技与产业处联系人:张相琼 电话:86118986
科技与产业处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