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考核,下列同志已具备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助教:
陈雅淇 贾纪红 马敏阳 徐寅岚 许 悦 尹书刚
张雯娣
二、思政助教:
翟 红 张自强
三、助理实验师:
钱晓霞 邱 鹏 伊兆广 张长飞 郑胜男 朱大伟
四、助理馆员:
操天明 李钊
五、助理工程师:
袁兴梅
六、研究实习员:
陈 亚 程娟娟 顾燕华 桂淑华 胡 民 王冬晓
郑晓川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处师资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3月28日——2012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86118843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