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央组织部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将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发送范围逐渐扩大至全国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人事系统党员干部。为做好手机号码采集工作,根据中组部组厅字﹝2011﹞42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苏组通﹝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要求严格按照手机号码采集统计表(见附件),准确填报各项信息。有关数据填报完成后,请于2011年10月31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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