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树德立人、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现对组织开展师德承诺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师德承诺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师德承诺内容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师德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针对教职工师德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教职工党员开展师德承诺,签订“树德立人、关爱学生”承诺书,向全体师生员工、社会以及学校党组织做出公开承诺。师德承诺内容应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共性承诺:承诺内容应围绕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新内涵,针对教师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完善师德建设、强化学校教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
(二)岗位承诺:结合现职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师德承诺。如教学岗的教师党员,承诺内容可围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进行,体现“教书育人”的理念。管理服务岗教工党员可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进行承诺,体现“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理念。
三、师德承诺公示方式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宣传橱窗、单位(部门)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评议、监督。
(一)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可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政联系会议等形式向本单位党员、群众公开师德承诺。
(二)普通教工党员可通过支部大会等形式向所在支部党员、群众公开师德承诺。
(三)师德承诺书可通过宣传栏、办公场所、所在单位(部门)网站等途径向学生公示。要让广大学生对教师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师德承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主抓、带头先行,确保师德承诺活动有效开展。
(二)要将师德承诺纳入新一轮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中,师德承诺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注意与以往的公开承诺相衔接。
(三)师德承诺工作在教工党员中率先开展。非党员教工群体的师德承诺工作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参照党员教工承诺情况组织开展。
(四)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师德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开通监督电话或设立师德信箱等渠道,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师德监督。
(五)公开师德承诺工作应在10月26日前完成。各院级党组织应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参与、认真研讨、审慎定诺,并填写师德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所在党支部,一份个人留存,一份对外公示。
(六)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开展师德承诺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