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1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现开始申报,请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并确保课题质量。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申报工作按分类设置,按类申报,质量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有组织地推进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水平和质量,针对重大或重点课题的申报,特发布2011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一)。课题申报者可参照选题指南所列出的研究领域,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研究价值和意义,创新度较高的课题。对重大或重点课题的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协同开展,着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
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由所在部门初评并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高教所杭福珍老师处(行政楼北楼405室,电话:86118499,电子稿发送邮箱:gjyjs@njit.edu.cn)。
二、经费资助与研究期限
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重大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元。课题研究期限二年。
三、评审办法
为切实保证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质量,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四、课题管理与要求
对获得批准立项的课题要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表中陈述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研究工作。高教研究所在课题研究的第一个年度对在研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所有课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两年)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课题申请书预期研究目标的,学校除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外,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二年内不得申请校级课题,重大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校级课题和省级以上研究课题。
重大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重点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一般课题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所有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等材料均应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号,未标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等材料不视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对具有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结题验收的,课题主持人必须向校高教研究所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结题验收申请书,并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五、注意事项
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采用“设置分类,按类申报”,因此评审工作将按类进行,请申报各类课题的教师引起重视。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