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校园一卡通”圈存消费,需绑定工商银行卡,同时,学校统一调整使用工商银行卡(借记卡)发放工资、津贴等,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做好银行卡的办理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工资发放一律使用工商银行卡发放,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填报《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银行卡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由各个部门、各单位到财务处拷贝。
二、已办理工商银行卡(借记卡)的教职工直接到本部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工商银行卡(借记卡)的教职工自行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后,到本部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教职工须在《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银行卡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三、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教职工的银行卡的登记工作,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于2011年7月8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银行卡登记表》报学校财务处,同时将电子表发送到财务处邮箱(caiwu@njit.edu.cn),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86118860-801。
财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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