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弘扬优良的师德师风,树立师德模范,学校决定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并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专任教师、辅导员或实验实践教学人员。
2.评选表彰名额。全校评选表彰“师德标兵”5名,“师德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育人方面有感人的事迹。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积极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献计出力,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3.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观点正确,教学内容丰富充实,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教学综合评价为优秀。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实验实践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成绩优秀。
4.在推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主动指导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在该领域的教学地位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5.求真务实,刻苦钻研,治学严谨自律,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优良,具有较高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民主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限定的推荐名额(见附件一),组织教师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后,按照要求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二),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人事处。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候选人事迹展示和网上投票。学校通过网络和宣传版展示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和事迹,展示时间为期一周。同时,面向全校师生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网上投票活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组织评选。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在对候选人充分评议后,评选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
4.评选结果网上公示。
5.发布表彰决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对“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广泛宣传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将师德方面表现最优秀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将推荐评选过程落实为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师表风范、深化尊师氛围的重要工作。
2. 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和佐证材料(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档发送至 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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